陕西省艺术节由省政府主办,是我省规格最高、规模最大、最具影响力的艺术盛会,每三年举办一届。经省政府批准同意,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(以下简称“省十艺节”)定于2023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在铜川市举办。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《关于推荐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参评参演剧(节)目的通知》(陕文旅艺〔2023〕9号)文件精神,现就我市参评参演剧目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全市各级各类专业和民营表演艺术团体,教育、科技、国防工业、国资等系统具有演出资质的文艺团体均可申报。
二、剧目要求
须为2021年至2023年期间创作生产、整理改编、移植或经过重大修改提高的大型剧(节)目,种类包括:戏曲、话剧、歌剧、舞剧、歌舞剧、儿童剧、音乐剧、音乐会、杂技剧、木偶剧、皮影剧、旅游演艺剧目。
三、推荐名额
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本地区剧(节)目推荐,数量不超过1台;市演艺有限公司限报1台。
请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、各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,把好参评参演剧目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导向关。
四、申报材料
如实填写《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剧(节)目推荐表》和《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剧(节)目申报表》(见附件),另附剧(节)目视频二套。以上材料请于5月15日前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科。推荐表和申报表的电子版请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五、剧目遴选
市文化和旅游局将对收集到的申报剧(节)目进行初选,筛选不超过6台剧(节)目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。
联系人:申振仓 02933321381
邮 箱:xyysk000@163.com
咸阳市文化和旅游局
2023年4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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